盘锦开放大学学生基本信息修改上报材料要求

作者: 时间:2023-03-02 点击数:

学生基本信息修改,由学习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盘锦开放大学上报省校进行初审,省校上报国家开放大学审批后生效,学信网信息由国家开放大学向教育部学信网申请进行修改。具体要求如下:

一、时限要求

1.新生信息修改

入学时信息录入错误的,在入学第一学期内提交修改申请。

2.在籍生信息变更

在读期间,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及时提交申请,不得拖延到毕业时或毕业后。

3.毕业生信息修改

学生毕业后发生的个人信息变更,教务系统和学信网均不进行修改。如确是在籍时发生的变更未及时修改,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材料要求

1.电子材料

学生基本信息修改必须提交电子版的信息修改(录入错误、信息变更)统计汇总表证明更正内容的图片材料放于一个文件夹中压缩后发送到513824049@qq.com。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国家开放大学学生基本信息修改情况统计表

文件以EXCEL格式提交,在籍生(含新生)和毕业生分开填写。在籍生按学号升序排序,毕业生按注册证号升序排序。样表见附表1附表3

2)证明更正内容的图片材料

须以JPG格式提交,每个学生一个文件夹。

请注意!!!

新生、在籍生以“学号+姓名”命名文件夹;

毕业生以“注册证号(51161开头的毕业生电子注册号)+姓名+学号”命名文件夹;“+”不用打在文件名中。

要求:

图片清晰可辨,分辨率在200×200以上,每张大小控制在1MB以内;

完整扫描每页材料,所有材料均要对原件进行扫描,请勿使用屏幕截图和手机拍照;

按图片内容命名JPG格式图片,如:身份证、户口本、报名登记表等。

不同更正内容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1

图片规格示例见附件2

图片文件夹命名示例见附件3

图片命名示例见附件4

2.纸质材料

1)信息修改情况统计表

在籍生(含新生)按录入错误、信息变更与毕业生分开统计。分校经手人签字,盖分校公章。须与当时所交电子版信息一致。

2)信息修改书面报告

报告中写明本学期申请信息修改的原因和涉及的学生数量,总结信息修改的原因,说明信息变更和信息录入错误的具体数量。由各分校主管处长签字,并加盖分校公章。


三、特殊说明

1.老系统信息修改证明更正内容的电子材料、纸质材料要求与新系统要求相同,老系统信息修改材料单独统计,发送到学籍邮标明“老系统信息修改,单位,人数”。

2.信息修改报告等材料各分校汇总后统一上报省校。

3.不得以学生即将办理毕业为由,要求加急处理学生信息修改。

4.分校不按国开信息修改要求上报材料的,省校将予以退回。




202131


附件1

不同修改内容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性别、民族变更。提供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和报名登记表原件扫描件。

2.入学文化程度变更。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变更提供学信网学历网查结果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图片,专科以下学历变更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图片。

3.在籍期间发生的姓名变更。提供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以及户口本中写有曾用名页的扫描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主项信息变更(更正)证明扫描件。

4.在籍期间发生的身份证号变更。提供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以及公民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主项信息变更(更正)证明的扫描件。

5.招生报名时学生基本信息录入错误更正

1)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更正。提供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和报名登记表原件扫描件;

2)入学文化程度更正。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变更提供学信网学历网查结果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图片,专科以下学历变更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的图片。

6.毕业生信息更正。学生毕业后发生的个人信息变更不予修改。在籍时发生的变更,除根据上述5条情况提供相应图片外,还须同时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扫描件(只提供毕业生基本信息页)。

附件2:证明内容示例





附件2:图片规格示例

1不合格图片

2)合格图片:

附件3:图片文件夹命名示例

1)新生、在籍生文件夹命名示例

2)毕业生文件夹命名示例





附件4:图片命名示例见附件4

1)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学历网查、户口本、户籍出具的变更证明等图片参考身份证的命名方法命名。


附表1








国家开放大学在籍生基本信息修改(录入错误)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分校(盖章)



时间:

序号

分校名称

学号

姓名

证件编号

更正内容

错误信息

正确信息

备注
























































主管处长(签字):





经手人(签字):


注:(1)本表中“更正内容”指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
   
2)本表中“姓名”和“证件编号”指更正前系统中的证件号码。
   
3)本表按学号升序排序。


附表2








国家开放大学在籍生基本信息修改(信息变更)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分校(盖章)




时间:

序号

分校名称

学号

姓名

证件编号

更正内容

错误信息

正确信息

备注
























































主管处长(签字):





经手人(签字):


注:(1)本表中“更正内容”指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
 
2)本表中“姓名”和“证件编号”指更正前系统中的证件号码。
 
3)本表按学号升序排序。


附表3









国家开放大学毕业生基本信息修改(录入错误)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分校(盖章)




时间:

序号

分校名称

学号

注册证号

姓名

证件编号

更正内容

错误信息

正确信息

备注




















































主管处长(签字):






经手人(签字):


注:(1)本表中“更正内容”指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
   
2)本表中“姓名”和“证件编号”指更正前系统中的证件号码。
   
3)本表按注册证号(51161开头的毕业生电子注册号)升序排序。
   
4)原则上不再接受毕业生信息更改申请。学生毕业后发生的个人信息变更,不做相应变更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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